在美国的沃尔玛,一台DVD播放机最低只卖29美元,而在它的生产地中国,厂家要为这台DVD交纳的专利费就达24美元到25美元。 甘先生对这种情况非常清楚,但他还是主动找到飞利浦公司来交纳专利费。甘同,深圳市索邦数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。到今年4月15日,他已经从6C(由日立、松下等组成)、4C(由飞利浦、索尼、先锋、LG组成)、杜比、麦克威逊等专利组织和公司获得生产DVD的全部专利授权,这些费用加在一起有24美元到25美元左右。
毫无疑问,高额的专利费是套在中国家电行业头上的紧箍咒,而这个紧箍咒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中国企业的头上。有业内人士指出:“知识产权已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过程中继反倾销之后的又一大壁垒。”
意识觉醒 战略缺失
“应该说,目前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大幅度提高。如今每年的专利申请达到80万件左右,而商标申请也每年为30万件,已经晋升到世界强国的数量级别。”北京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建民律师告诉记者。
“我们的申请和案件数量虽然有所提高,但是从实践当中看,我们国内的企业很少有把知识产权问题提升到企业战略层面的,而且申请专利的质量也有待提升。在全球化竞争背景下,国内企业还没有把知识产权纳入到其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部分,这是目前的首要问题。”陈律师说。
还没有形成“知识产权惯性” |